本来,那天到宠物市场是去给娜玫和罗宾买猫粮的。
第一次到这个市场来,一路走,一路望着数不胜数的猫猫狗狗,不时停下来看看他们,或摸摸其中一个的小脑袋。
有一老板取出一只小花狗给我,我摇头:“不买,我只是看看。”暗想:两只猫咪已经够我忙的了,朋友要给我只松狮宝宝我都没要呢!怎么会买你的狗狗,过过眼瘾而已。
市场不大,很快就转到另一侧了,看到一只小鹿狗,问了问价格,引得旁边的一位从笼子里抄出一只小小的狗狗对我说:“要这只吧,吉娃娃”(写到这里,忍不住笑),我看了看,小家伙象一只大大的灰老鼠,在初冬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这不是吉娃娃吧??一点不象啊!”“错不了,它还小,长大了就象了”。
我极诚实地摸着狗狗的头,“我没见过这么小的吉娃娃,不知道他们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再说,他的毛怎么是这样的颜色啊”狗贩子老板信誓旦旦地说:“你放心,三个月后,如果不变成棕黄色的,你就把它送回来,狗钱我还你,狗粮钱我也还你。”
然后,把狗狗举起来,让他的小脸冲着我——就象像册中第一张照片看到的那样,“瞧,它的眼睛多精神。”然后,把它放到地上引着它踉踉跄跄地走路,顺势把它放到了我的手上,“它跟了你就享福啦,你家有暖气吧。”我不由得把他抱到了怀里。
就这样,这个小小的生命跟着我回了家。
经鉴定,他极可能是只小土狗(或称中华田园犬,哈哈!)的串串。但狗贩子的话有一句是对的——约三个月后,狗狗的毛色变成了棕黄色。^_^
也是回家后,我才注意到它的性别,他是只小帅哥。
我想,我拒绝了那么多看起来更漂亮更健壮的狗狗,独独带了小小的这一只回家,或许真的是一种缘分了。
我用漂亮的袋子装着他上街,带着他上班,开会时他就睡在我的腿上。他很听话,咨询时把他藏在袋子里,他竟然一动不动地觉觉。
朋友都说,这只小狗真有福。
于是,我给他取名“来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