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故事,摘自《格言》
埃里克是个作家,一个成功的故事作家。他主要为杂志撰稿,平均每年发表20多篇故事和5个系列故事,可以说各种题材的故事他都写过。但埃里克最想写的故事却总是被杂志编辑否决——狗的故事。
在过去的十年里,埃里克一直想写一个狗的系列故事,这是他最熟悉的题材。埃里克在新泽西乡下的农庄就养了很多狗,他经常陪它们玩耍,并花很多时间训练它们。
埃里克给很多杂志编辑写信,但得到的都是同样的答复:动物故事已经过时了,读者喜欢读“辣”的故事,猫猫狗狗不够刺激……但埃里克并没有放弃,寻找一切机会推销自己的主意。
1914年的一个下午,美国著名时尚杂志《红书》的总编罗恩到埃里克的农庄作客。丰盛的午餐后,两个人在宁静的花园里谈着最近的出版计划。午后的暖风吹得人懒洋洋的,熏衣草的花香又是那么令人放松,话题不由自主地转移到附近的一只牧羊犬身上。牧羊犬向来喜欢跟人亲近,但那只狗看起来却很高傲,远远地站在花园一角,显得不太友好。罗恩觉得很奇怪。
埃里克解释说,那只狗有个怪脾气,不信任外人。除了男主人和女主人,它对谁都不冷不热的。每个来农庄的客人都试图讨好它,用美味的食物逗引它,但这只狗总是站的远远的,从不接近陌生人。
罗恩说:“真遗憾,它是那么漂亮的小家伙连我都想摸摸它呢。”埃里克点了点头说:“可不是嘛。”这时奇迹发生了,那只高傲的牧羊犬竟然走到罗恩身边,把头放在了他的膝盖上。虽然罗恩本来并不很喜欢狗,但他还是被牧羊犬的信任感动了。他轻轻抚摸着小狗柔软的毛发,感到一阵阵温暖。
埃里克笑着说:“这是一份特殊的礼物,它从不主动亲近陌生人,看来它对你一见钟情呢!”罗恩听了兴致勃勃地说:“你不是想写狗的故事吗?就写写这只小狗吧。”
就这样,埃里克的第一篇狗的故事发表在1915年1月的《红书》上,主角便是那只牧羊犬,甚至连名字都没改,仍然叫“莱西”。读者实在太喜欢它了,大街小巷人人都在谈论着“莱西”。各家杂志的约稿纷至沓来,埃里克写了一篇又一篇狗故事。这些故事就是《灵犬莱西》的雏形。
半个多世纪以来,莱西感动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是欧美最著名的宠物。值得注意的是,埃里克在一次采访中承认,莱西对罗恩的一见钟情并不是巧合,它从小就受过训练,只有看到主人点头之后才会跑过来跟陌生人玩耍。可见,如果想出人头地,就必须忍受严格的磨炼——这个规则,即使对狗也不例外。
感谢大家把它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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