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12位最资深高管今年无奖金
《金融时报》海格•西蒙尼恩(Haig Simonian)苏黎世报道 2008-11-18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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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UBS)对高管薪酬支付办法做出重大改革,此举可能成为其它银行的基准。瑞银是此次信贷危机最大受害者之一。
瑞银昨日表示,12位最高级别的高管今年将没有奖金,公司将从2009年开始修改所有高管的薪酬制度。
瑞银新任董事长彼得•库勒尔(Peter Kurer)未来的薪酬将仅包括单一现金基本工资和固定数量的股票,以免出现可能的利益冲突。
明年,瑞银集团将修改2%至3%的最高级别员工的薪酬制度,并将更注重长期业绩。根据上述改革方案,现金和股票奖金将在3年期间错开发放。公司在发奖金时,还将把亏损和盈利都考虑在内。库勒尔表示,这一制度将引领潮流。
保监会还在上述暂行办法中明确表示,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增长率应低于公司薪酬增长率,同时,如果公司负责人在其他单位兼职,包括各类补贴、股权、红利等应上缴公司。
基本薪金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在地区保险行业薪酬水平,及本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基本薪金须逐年核定,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薪金与公司其他负责人的基本薪金应保持合理差距。”而绩效薪金以基本薪金为基数,支付系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确定,但最高不得高于2.5。
《暂行办法》中另外一个被量化的要求是,公司负责人的绩效薪金的30%需延期至离任(无任期的按三年)审计后支付。对于任期内经营业绩出现负增长的,酌情扣减该任期延期绩效薪金。
《通知》旨在重申和加强《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的约束。但却首次明确表示暂时停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颁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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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政府应该订立“社会公平法案”,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比如100倍的部分(含义是这样水平的报酬其实和生活中的任何消费需要不再有关,如果100倍不合理,那改成1万5000倍可不可以),如平安高管的07年的报酬,需要利用类似保险计划的方式,在此人的整个剩余服务年限甚至寿命中分配,并相应在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中鼓励这种发放办法。也许某些高管会强烈反对,正好证明措施的必要性和“业绩”的虚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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